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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详情

L先生想为自己及小孩投保健康险及教育险,在看到某平台上的保险代理小广告后,L先生随即联系了所谓的保险代理人莫女士。L先生表示自己对保险产品不熟悉,也不清楚购买流程,希望对方能推荐合适的保险产品并办理投保。莫女士立即向L先生表示自己有十余年的保险从业经验,可以为L先生及小孩办理各种保险业务,而且价格优惠,不收取代理费用。L先生听后表示认可,并让莫女士抓紧时间帮忙办理。

几日后,莫女士主动联系L先生,称已为其甄选了几份合适的保险产品,要求L先生提供本人与孩子的证件信息、银行卡等资料,同时发送了一条链接给L先生,称该链接为投保信息填写链接。L先生没有多想就按提示操作,收到银行扣款信息后向莫女士索要电子保单、发票等材料时,发现已被对方拉黑,遂报警。

二、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三、风险提示

拒绝非法代办业务、代理维权等行为。消费者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参与委托代办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不轻信虚假承诺,不随意委托他人办理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服务。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或服务有疑问时,应当选择正规渠道的保险机构进行咨询;购买保险产品前应充分了解该产品的保障内容,尤其是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并应核对代办机构、代办人员的相关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签字授权,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不随意将个人信息资料交给他人,切勿随意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个人金融信息,一旦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要及时通过正规渠道报警,确保个人账户和资金的安全。

四、案例启示

保险消费者在选择互联网保险产品时,应注意核实投保平台的销售资质,建议优先选择保险公司公示的官方渠道,如保险公司柜面、官网、官微、客服热线、持有效代理人资质的销售人员或保险公司指定的合作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