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间,王某利用其担任某人寿保险公司团体部负责人、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从本单位收取的团体长险保费中非法截取5千余万元,其中3千余万元被其投入个人开办的公司用于营利活动。

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间,王某为弥补之前挪用资金形成的巨大亏空,在其岗位发生调动后,明知自己无团体部管理职能、团体部已停止接受团体保险新业务,却擅自使用私刻的“保险合同专用章”,另行租赁办公场所,以“发放工资和奖金”等利诱指使团体部相关人员继续违规经营团体长险业务,骗取资金共计人民币3亿余元,其中,仅有60万元缴入该保险公司账户并承保,4千余万元被王某用于弥补前期挪用资金造成的亏损,其余资金被用于王某个人挥霍、随意处置等。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构成集资诈骗罪。

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多样,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隐蔽性较强,严重危害了社会与金融的稳定。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保险中介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办便函〔2024〕56号)。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大家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学会辨别保险产品的真伪,选择正规的公司,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每份保险合同都有一个独特的编号,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者客服电话查询合同编号是否真实存在。如果发现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伪造或欺诈行为,消费者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向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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