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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始终践行新时代金融使命,围绕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适老金融服务等工作,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懂金融、防风险,切实提高全民金融素质,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增强公众防诈骗和防范风险的意识。
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近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消保课堂: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先来看一则案例:
客户T先生为自己投保一份医疗险。去年因乙型肝炎到乡镇卫生院治疗。经核实,出险治疗的医院为一级医院,且不是因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就近就医的疾病,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故不能理赔医疗险。客户被拒赔后,对理赔结果不满,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本案拒赔的原因是治疗医院不符合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本案治疗的医院为一级医院。条款释义“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约定的住院“指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非盈利性医院,但不包括康复医院或康复病房、精神病医院、疗养院、美容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急诊或门诊观察室、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本身是符合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不受此限)、民营医院”。本案客户所就医的医院不符合上述条款中约定的医院范围。故保险公司做出“因不在条款约定医院治疗,未能给付理赔保险金”的决定。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
首先,在购买保险产品后,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
其次,在出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理赔报案,按指引前往条款约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若因急救疾病或突发意外需就近医院治疗,需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在病情稳定后3日内立即转入定点医院。
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力量。下一步,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将持续坚持金融为民的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出“消保课堂|以案说险”系列宣传专题,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助力金融消费者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在金融交易中做出明智的判断和选择,实现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防范和承受金融风险,为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贡献力量,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