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两名男性为自家的狗肉做了馒头馆“准备品”,拿着弩和麻醉箭头开车去陕西省,偷狗杀人。 两个人经过潼关时,被警察插手了。
嫌疑犯试图收买民警被拒绝
11月14日凌晨4点,潼关巡查大队民警在县城洪水沟大桥巡逻时,发现华阴方向来的黑车形状可疑,民警示意靠边接受检查。 但是黑色的车不仅没有停车,还加速强制通过,巡逻人员注意到这辆车有问题,马上追踪这辆车。 追了几公里,直到310国道代字营町停了马铁路桥,这辆黑色的车才被民警拦住。
“那个地方正在修路,嫌疑犯车辆应该不熟悉路,因为过不去而被拦住了”巡警张永鹏告诉记者,被迫停车后,车上人员拒绝下车,反而摇了摇窗户。 经过十分钟的对峙,车上的人员打开了门,民警很快就控制了车内的两个男性。 两人看情况不好,一次拿出5000元到1000元钱,请民警释放他们。
车上骑着12条被杀的狗
之后,民警在汽车副驾驶的后座发现了一只弓弩、25根麻醉箭头、一把短刀、10副牌照等。 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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