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表明,镍发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通过本人或其亲属领取巨额财产。 道德败坏。
镍发科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的违反纪律,其中收受别人巨额财产的问题已经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委员会审议和中国共产党中央批准,决定向镍发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将其嫌疑作为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倪发科简历
倪发科,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江苏溧水人,1970年9月加入员工,1973年1月入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为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党组织成员。
从1970年9月开始历任安徽省建设兵团新农场知青、班长、小队长、指导员、分场长。
1976年8月安徽省普济圩农场总场党委常务委员会、副厂长(期间: 1980年10月至1981年4月在农垦部干部学校学习)
1983年10月就任安徽省农垦厅工业处副处长(期间: 1985年2月至1986年8月参加中央农管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分院农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7年1月芜湖市农业局副局长
1989年7月就任芜湖市农业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2年3月南陵县委书记( 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参加省委党校县级培训班学习)
1994年2月就任芜湖市委常务委员会、南陵县委书记
1994年12月芜湖市政府副市长
1996年3月就任芜湖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96年9月担任芜湖市委常务委员会、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97年12月就任芜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98年2月就任芜湖市委副书记
1999年10月就任六安地委副书记、行局专家
2000年3月就任六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2年11月担任六安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参加了中央党校通信学院本科级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从2002年3月到2003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训练部1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3年6月由六安市委书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期间: 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8年1月由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六安市委书记、市人民
2008年2月至今为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七届、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分担工作。
负责科学技术、国土资源、住宅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地震等方面的工作。
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宅城乡建设厅、地质矿产勘察局、华东冶金地质调查局、安徽煤田地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