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11月13日电(来自文谷华)今年10个月前,江苏盐城法院系统受理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5起117人。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发表了6起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根据事件的释法向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今年1月至10月,盐城市整体法院系统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5件117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件,科级干部36件。 审查的65件84人中,处级干部1件,科级干部17件。 事件集中在贪污贿赂犯罪行业,达到83.2%。 在判决的14起科级干部贪污案件中,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13起案件中,12人被判处5年以上徒刑,4人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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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职务犯罪案件中,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了六个典型例子,根据案件的释法,向全社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1 .武炳光受贿事件:经审理,武炳光在亭湖区副区长、盐都区副区长、中共盐都区常务委员会等职务期间,受贿、索取人民币438.22万元,计划美元5000元。 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的受贿金依法没收。
2.徐正华受贿事件:经过审理,从年3月到年春节,徐正华在担任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副书记期间,收受贿赂金折合人民币379000元。 犯受贿罪,有自首、归还赃物的情节,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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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宋春桥受贿事件:经审理,年春节至年上半年,宋春桥由盐城市盐都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盐都区农村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盐都区现代七星农场长期受贿的款项折合人民币203000元。 犯受贿罪,有自首、归还赃物的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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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邓成将受贿事件:经审理明确,2001年至2008年,邓成将在滨海县通榆镇党委书记及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之间,领取贿赂计人民币315000元。 犯受贿罪,判处徒刑11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5 .尤明良受贿案件: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年,尤明良在担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校长期间,受贿计入人民币138000元。 犯受贿罪,自首,有归还所有赃物的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七万元。

6 .陈冰贪污事件:根据审理,陈冰从年11月至年6月,担任东台市梁山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梁山镇连申线航线维修工程建设司令部副总指挥部、梁山镇352省道西延工程建设司令部副总指挥期间,贪污国家专项资金计人民币1092771.84元 犯贪污罪,有自首、归还赃物的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