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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危不危 识险避险
——请高度关注2022年及以后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天下风云,缤纷我辈,识得其中,方生方存。
2012年底起的反腐斗争,2018年起的扫黑除恶,2021年起的从严治税。浩浩荡荡,势不可挡。
强力反腐重点针对的是权力,扫黑除恶重点针对的是势力,从严治税重点针对的是财富。中央一套组合拳,权、势、财,尽入其中。治国理政,全面规范,要求之严,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水平之高,令人叹服。
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我们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首先是全面从严合规的新时代。全面从严合规,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每一个主体,认真解读,细品深思。
前三、四十年,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效率优先,先试后看,许多人在吃着螃蟹发展,许多企业在野蛮生长,许多地区在无序竞争。
现在不一样,现在在规范,在全面规范,在全面从严规范。
规范是要见血的,要么付出钱的代价,要么付出入刑的代价,要么两者都付。
谁都不要小看这一代领导人的治理决心与力度,反腐,大家都见识了,扫黑,大家都看到了,从严治税,已初步领略,正在领略,2022年及未来将更加领略。
一、梳理一下从严治税的脉络
1、 组织机构上。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机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2018年6月15日,全国各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统一挂牌。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从提出到完成,不到四个半月,效率之高,世所罕见。
2、 技术手段上。2013年2月22日,金税三期全面上线,正式启动。金税三期融合了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
3、 法律法规上。近几年,分别修订完善了《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新出台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印花税法》。
这是前奏,是准备。
2020年12月30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最高层研究通过税务执法方式,前所未有。这是最高层的声音,是定调。2021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以数治税”方向,强调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各省级税务大数据风险管理局相继成立。
2021年,深圳税务率先上线智慧稽查系统。
2021年,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涉嫌偷逃税款,分别被追缴并加收滞纳金6555万元、2767万元,再到直播带货薇娅13.41亿元的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与范冰冰、郑爽偷税被查因人举报不同,朱宸慧(雪梨)、林珊珊、薇娅偷税事件在通报曝光中,“大数据”被反复提及,“以数治税”初步彰显威力。随后引发一大波全国范围内的网红主播补税潮,具体情况虽未完全公开,但从网上若隐若现的相关通报,已经可以感知其力度与广度。
什么是“以数治税”,大家可以对照一下现在的疫情防控大数据流调,一地出现一例病例,他所有的行程轨迹一览无遗,他的密接者、次密接者的行程轨迹均一览无遗,如果密接者或次密接者出现感染,则继续追查循环下去。“以数治税”就是要达到这种效果,你所有的经营轨迹、资金往来一目了然,一览无余。
2021年,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在不同会议、场合,强调严厉打击偷逃骗税。
按这种步步收紧、愈来愈严的趋势,接下来的2022年及以后,会是怎样的税收管控环境,已是日月之光,看不见就是装瞎了。
2022年1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领导表示,2022年,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加强精准监管,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并曝光五起典型涉税违法案件。
2022年及以后,更为智慧强大的金税四期将上线。
二,比较司空见惯又涉嫌违法的涉税行为
1、买票。有买普票的,有买专票的;有买材料票的,有买设备票的,有买劳务票的,有买服务票的;有有真实业务因对方未能提供发票而向第三方买的,有有部分真实业务而增额购买的,有完全没有业务而购买的;有自己另设主体,没有业务发生情况下自己向自己购买的,有纯粹外购的。
买票的实质是接受虚开,抵扣税款,通常有资金回流。
买票,如果是普票,票面累计金额达到四十万元即可入刑,如果是专票,增值税累计金额达到五万元即可入刑。
买票不因注销而免于追究。
2、卖票。有卖普票的,有卖专票的;有卖材料票的,有卖设备票的,有卖劳务票的,有卖服务票的;有对方有真实业务未能取得发票,将自己多余的票据卖给对方的,有发生部分业务而增额开具的,有完全没有业务而售卖的;有卖给关联主体的,有卖给非关联主体的。
许多市场主体,有公司,有合伙企业,甚至是个体,由于有大量进项,许多市场购买方又不要发票,便大量卖多余票,甚至多年卖票。这是相当普遍又极其危险的涉税犯罪。
卖票的实质是提供虚开,通常是收取资金,扣下点位费后,将资金转回。
卖票,如果是普票,票面累计金额达到四十万元即可入刑,如果是专票,增值税累计金额达到五万元即可入刑。卖票不因注销而免于追究。
3、介绍买票卖票。所有涉税违法中,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会追究介绍人的,直接有刑事风险。
4、账外收款。即收入不入帐,通过现金、微信、个人卡、非关联主体帐户收取,这是典型的偷逃税。
5、阴阳合同。就是同一事项,签订两份不一样的合同。一份应对税务,一份为真实,以此达到少缴税、不缴税的目的。范冰冰、郑爽偷逃税款的主要方式涉及阴阳合同。
6、虚增成本。典型的是虚增人员虚增人员支出。其他虚增成本,通常又与买票以虚增成本交织。
7、变化品目。自做聪明,自以为是,将应税品目变更为非应税品目,将高税负品目变更为低税负品目。
8、虚增主体为自己虚开。既无人员又无实质经营业务情况下,虚设主体为自己开具票据。既涉嫌提供虚开,又涉嫌接受虚开。
9、骗取出口退税。假出口或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这是性质最恶劣的,也是最被严厉打击的。
10、策划、指导、协助、帮助、代理客户虚开或偷逃税的,这是2021年及以后税务查处新增的新动向,剑指第三方服务机构。包括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税咨询公司、财务顾问公司、代理记账机构等一切第三方包括个人,在提供涉税服务时,一旦逾越法律边界,将引火烧身,引火自焚。
三、应对涉税风险的主要方面
1、斩断一切买票行为。在严格税法且以数控税的环境下,买票无异于“吸毒”,是不归路。
购买普票也是不可以的。如果认为普票与专票根本不同,普票就安全,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
一家企业,必须买票才能生存,建议早点关闭。早重生重寻出路。否则,不仅害个人,害企业,还会害家人,连累子孙。
诚然,中国税制虽然不断修订完善,仍然存有不够合理、不够完善的地方。举个例子,一个企业营收1000万元,成本费用900万元,毛利100万。由于有300万元无法取得票据,有30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导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300+300=70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700*25%=175万元。也就是这家企业将所有毛利全部交企业所得税还不够,还要贴进75万元。这有不合理的地方,有待税法理念的进步与税收法律的完善。
尽管如此,这不是任何企业或个人可以买票的理由,在现有的税收法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只有研究好、遵从好,否则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落下,将付出血的惨痛代价。
2、斩断一切卖票行为。在严格税法且以数控税的前提下,卖票就是“贩毒”,是不归路。
卖票是最典型的投机取巧,走捷径,从税务局领票出来,转手就是钞票。这比印钞还恐怖,连设备、纸张都省了。
一家企业,必须卖票才能生存,请早点关闭。
这对相当一部分市场主体是痛苦的,尤其是有大量多余票且长期卖票盈利的企业,但必须斩断,才能无后顾之忧,无杀身之患。
3、如实提供合同。合同可以基于事实,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合理取舍与约定,但必须内外一致,如实提供税务。
4、准确核算收支。严禁账外收款,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税务、经侦会比你自己更了解你自己的收入。严禁弄虚做假,虚增成本。
5、合理真实拆分业务。洼地不是不能用,业务不是不能拆,主体不是不能增,关联之间不是不能交易,税务、经侦是打击你滥用,打击你假拆,打击你虚增,防范你不合理交易。基于真实的业务,合理的商业目的,关键看你怎么用、怎么拆、怎么增、怎么交易。
6、防止被第三方忽悠。现在的第三方市场,良莠不齐,忽悠型、营销型的第三方机构太多,不小心,就被掉坑里,被不良第三方忽悠瘸了,
7、不抱侥幸心理。不要将企业与个人的前途命运建立在流沙上。伤不起,对自己,对企业,对家庭,负好责任。
8、珍惜一切税务让你补充改正的机会。要特别珍惜。中国的涉税处理,凡税务直接处理的,通常主要是钱的代价,无论补税、滞纳金与罚款,吸取教训,就此改正,下不为例。如果移送公安,公检法处理,大概率就不光是钱的代价了。
9、尊重真正的专业。擦亮双眼,找到真正专业的税收筹划,找到企业生存与发展,合规前提下的税收负担最优。
10、在不多交税的前提下开心愉快交税。任何企业、个人的发展,离不开时代的环境,离不开囯家的主导,离不开公共基础与服务的支撑,企业、个人与囯家、时代是一体的,除了创造价值,解决就业,通过交税利国利民,促进共同富裕,这是需要,也是一份美好而光荣的责任。
大浪淘沙,任何市场主体都不容易,愿每一个主体,在全面从严合规的新时代,都能找到最好的自己!
亮时代(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 传 伸
202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