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的数字总是画出界线,司法解释作者可以制定比较合理的标准,对贿赂行为起到惩罚和预防警告的作用。
□贿赂犯罪手段不断修改,利益的正当性和不正当界限越来越模糊的情况下,如何判定受贿罪成为法律必须尽快处理的问题。
□行贿受贿者固然可恶,行贿者也完全不无辜。 反对腐败不仅要严惩受贿者,还要严惩受贿者,从源头管理,双管齐下。
新年伊始,100多字的微博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话题由《童话大王》郑渊洁开始。 这位作家以“中国人应该知道的重要消息”为由,在新浪微博上说:“从年1月1日凌晨0点开始,每个人都被国家员工贿赂超过1万元,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的司法解释,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
接着,他提出了“向国家员工行贿1万元以上的人多吗”的疑问。
这个疑问引起了共鸣。 3万多人转发了这个微博,附上了各种各样的评论。 有些人称赞这种变化。 “以前受贿被判决,基本上鼓励行贿”,现在应该是“可以拘留一部分人”。 有些律师对此失望,认为这个司法解释“没有突破,没有善也没有陈”。 有些人嘲笑说:“剩下几个小时,礼物必须快点。” 脑子转得快,也有人制作新的“广告语”。 “今年的节日不收礼物,只收礼物9999”!
“这么多关心,这么多不同的反应证明了大家对惩治贿赂犯罪的关心,反映了网民对司法解释的理解不够充分,给相关规定带来了误读。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法庭第二法庭据负责制定这次司法解释的法官说。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法庭庭长裴显鼎为中国青年报记者制定了这一司法解释的初衷和目的,并表示:“首先比较近年来行贿犯罪案件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确定相关法律的适用问题,特别是行贿罪的定罪标准、非法利益的认定
为什么是一万元
对于“关于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很多人的关注集中在1万元这样的金额上。 有些人纳闷以前不是5000元,是怎么贿赂涨价的。 那个受欢迎的段子太让人印象深刻了。 你知道为什么iphone一次定价4999元吗? 再多一元就犯罪了!
其实,仔细调查《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1999年规定受贿罪的“红线”已经是1万元。 该起刑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检察院受理直接搜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明确。 “5000元犯罪”的形象意味着受贿罪立案额的标准,即受贿者拿5000元以上就违反了法律。
但是一万元的金额还困扰着很多人。 住在北京的老妇人认为,什么与数万元的名牌包相比,1万元的行贿额不算什么。 相比之下,来自湖北偏远山区的农民抱怨说一万元相当于他大半年的收入,是不是太高了。 另外,网友做了“礼物不要超过万,否则吃牢饭”的口诀!
负责这次司法解释的法官指出,法律对行贿早就有规定,但一项文案规定是不确定和具体的。 在社会上,关于“受贿、轻打受贿”的讨论经常刊登在报纸上,成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提案的复印件。 从年下半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开始调查如何比较有效地惩治行贿犯罪。 经过实地座谈、征求意见、改编等调查过程,“通常很长”。
在调查过程中,一线法官和检察官们有点困惑。 例如,行贿犯罪所需的“谋取非法利益”和正当利益的界限在哪里? “情节严重”是什么意思,“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怎么样?
没有,只是比起我国,用司法详细反映所有的歧视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 "".。 越来越越越来越越越来越越越来越越越来越越来越来越来越来越来越来越来越来越来越来越来越来越 越来越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法法法法法法
尤其是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摘桃子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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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下,“哗啦哗啦”的“哗啦哗啦”的“哗啦哗啦”的“哗啦”的“哗啦”没有被列入上述内容,只是徒劳而已
与这次司法解释相比,很多人根据自己的经验提问:在员工的人事晋升中,如果一个主体有实力,为了保险给领导送了一万元以上的大礼包,这是违法的吗? 如果另一个身体拥有招标要求的所有资质条件,即使比其他竞争对手好,如果给招标机构中标几万元,这是贿赂吗?
制定这次司法解释的法官确定按照这个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计算!
这也是这个司法解释的进步点。 根据以往的规定,《关于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的法律几个问题的解释》专门规定了在一点实践中发生了很多非法利益。 那就是“在违背公平、公正的大致、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求竞争的特征时,必须认定为‘谋求不正当利益’”。
在竞争中行贿人本来就成功地进行了实力竞争,但在这个过程中他送礼,导致了与其他竞争者地位的不平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大体,这样的利益应该被认定为“非法利益”。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法官说,希望人们看到印刷的短短几张纸的司法解释包括“严惩腐败的决心”。
在实际例子中,有人因贿赂而获得了巨额财产,东窗事件的后代进了监狱,但因贿赂而获得的财产没有被追缴,妻子和孩子依然享受着因贿赂而交换的非法利益。 那样的话,为了能和法律谈判,“在3年的大牢里获得一生的幸福”。
这个司法解释是“贿赂犯罪得到的非法财产性利益必须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缴,命令赔偿或者返还受害者”、“因贿赂犯罪得到财产性利益以外的经营资格、资质或者职务晋升等其他非法利益,
简单来说,这些看起来有点绕远路的法律条文意味着,如果触犯行贿罪,违法者不仅会受到监禁处罚,还会上缴并归还行贿所得的“非法利益”。
依法解决贿赂犯罪所得的非法利益,加大贿赂犯罪的价格,不仅会摧毁犯罪者的“竹篮打水空”,还会毁灭更多幸运心理的人的幻想。
为什么行贿者也应该严惩
这个司法解释对五花八门的讨论还不少。 根据最近的“反腐败法治化”,推测也有人认为“可能发生了什么大事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官网上刊登的转载复印件中,“年末发表司法解释,敦促人们在节日礼尚往来中加强廉洁自律”
但是,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司法解释的起草准备历时两年,“不是一两天就能写好的应景作品”。 司法解释的制定有非常严格的过程,最终必须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必须为一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为个别案件作出这样的司法解释 另外,根据审判限制的规定,案例也不能在司法解释制定后作出判决。
如何打击和抑制不断增加的行贿势头是这个司法解释应该处理的问题之一。 早些年领几万元是个大事件,但现在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都不稀奇。 受贿事件的金额高涨引起社会公众的反省,这么多人得到这么多钱,一定是因为受贿金额在增加。 受贿者当然可恶,贿赂者也完全不是无辜的。 反对腐败不仅要严惩受贿者,还要严惩受贿者,从源头管理,双管齐下。
负责这个司法解释的法官特别强调:“制作司法解释不是为了美丽,而是为了便于使用,可以处理实际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