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事件今天上午8点43分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发布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薄熙是来犯贪污罪的。
起诉书: 2000年,被告人薄熙担任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上级涉密场所改造工程。 这项工程由薄熙直接负责,由当时大连市城乡计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解决)负责。 2002年3月工程完成后,该公司通知王正刚,将人民币500万元捐赠给大连市人民政府。 王正刚指示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总督的薄熙解决这笔钱的方法,薄熙想了想再说。
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报告,提出这500万元在大连市是别人不知道的。 这个建议是为了把这笔钱留给薄熙来补助家庭。 薄熙来就这件事打电话来薄谷,让王正刚和薄谷协商解决。 几天后,王正刚来到沈阳市薄熙来家,与薄谷协商将500万元转移到薄谷来指定的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东平处,供薄熙来家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