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第二回中,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政殿大人的长女名元春,为了贤孝才德,进宫做了女士。 二小姐大赦大师阿姨出来了,名字叫迎春。 第三小姐政治大师私下,名侦探春。 四先生是宁府珍爷的亲生妹妹,名字叫惜春。 ”。 这个贾府的“四春”,性格完全不同,命运不同。 但是,她们位于金陵十二钗正本,所以可以裁剪各自一生命运的碎片,在法律视野下考虑。
贾元春第18届正式登场时,已经为凤藻宫尚书,加封了贤德妃。 她坐在金顶的金色刺绣凤锋舆上,命令回家的亲戚。 附近的轿车不用说,贾政等嘉府合族的男女马上在门外跪下迎接。 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虽然已经是
是的。
以前传入中国的父系家族伦理社会,女性没有嫁给父亲,嫁给了丈夫。 “父亲,儿童节。 夫人,妻子节”。 但是,不要在一个身体的头上支撑两天,以结婚为界,婚前以父亲为天,婚后以丈夫为天。 父亲和丈夫的权利继承支配作用,严格遵守各自的边界,即结婚意味着对女性上天改变,一是必须疏远与娘家家族的关系,所谓出嫁的女儿洒出来的水。 两者必须承认丈夫的家族,作为所谓丈夫的家族出生,作为丈夫的鬼而死。
这个“夫家认可”在古代法律上有重大意义,也关系到家族的生命。
曹魏末年,镇东大将军毋丘俭谋反,孙女毋丘芝结婚怀孕,但仍关在牢里。 司隶校尉为什么可怜她,派部下陈咸上书朝廷为她辩护。 陈咸氏认为,如果父母有罪或在丈夫家犯法,犯罪和已婚女性就太无视伦理,不公平,“房间里的女性,从父母那里处罚。 已醪之女,出于丈夫家的惩罚。 ”。 西晋初年修改法律后,这项建议上升为法律。
元春嫁给了丈夫,但其家人承认从嘉府搬到了帝室。 对嘉府来说,她首先是皇帝的妃子,然后是嘉府的长女。 而且作为贾府长女的血缘关系,随着她被选为入宫,法律上的原意也失去了。 换句话说,元春在法律上完全脱离嘉府,不能因嘉府的所作所为承担各种法律责任。
这样,贾政杨敢用已经失去的父权抵抗元春背后的君主权吗? 元春真的可以等贾母行家礼吗? 只好下跪停下来。
贾迎春——父纲、夫纲齐心协力杀人
第80届,“二木”贾迎春回老家,哭着向王夫人诉说不满,传达了丈夫“中山狼”孙绍祖的话。 “不要给我和夫人充电! 你老子花了我5000银,一定把你卖给了我。 不好,打你,把你赶出下面的房间睡觉! ”。
孙绍祖的逻辑是迎春被嘉赦卖给他赔偿债务,和货物一样,不能算夫人。
从以前传入中国社会的男尊女卑思想一直被遵守,婚姻家庭关系中反映的是女性地位极低。 鲁迅在《关于女人》的文章中评价说:“私有制度的社会,本来女人也是私有的,作为商品。” 这个迎春悲剧的来源不是五千银的债务,而是因为她是女性。
女性地位的下降,从民法的立场上注意,最重要的是没有独立的人格权。 如果没有独立的人格权,结婚的大事就不自主,但由父母一句话决定。
迎春被嘉赦免给了孙绍祖。 “贾母心里很不高兴,但想想孩子,有自己的天意。 另外,他父亲主张,为什么要做很多事? ”贾政府,但深恶痛绝的孙子家抗议嘉赦两次,“可惜嘉赦不听,不仅如此。 ”。
从刑法的立场来看,父亲和女儿之间,父亲是尊敬的,女儿是卑幼的夫妇之间,对照父女的关系,丈夫的地位等于尊敬,妻子的地位等于卑幼。 清律大部分是尊卑相犯。 妻子骂丈夫是打40分的丈夫,折断拐杖100多根,施加凡人三等处罚。 丈夫骂妻子,是因为“不用说非折伤。 减少凡人二等至伤以上。 ”。
迎春被孙绍祖欺负虐待,王夫人也没办法,反而让她承认生命,“我的孩子! 就算只是没用也没用只是没用只是没用只是没用只是没用只是没用只是没用111。
桃子和桃子
作为回报已经是东西了
但是如果他的亲生母亲是妾,她就不能成为孩子的嫡母。 还有慈母和继母,本文不论述。
探春是赵姨妈出生的,但确定她的身份的是贾政的女儿。 出生的女儿也是女儿,成了和父亲一样的主人。 赵阿姨是贾政的妾,和奴隶在一起,贾政没有配偶关系,其家人和贾家也没有亲属关系。
生母是奴隶,亲生女儿是主人,阶级不同,隔阂很明显。 探春自己投身赵姨妈腹中为耻,她承认的母亲是嫡母夫人,自然她的叔叔是王夫人的哥哥九省的王子腾。 而且,生母赵阿姨的兄弟赵国基,仅有的贾府仆人是一流的,连和王子腾相比的资格都不够。
尽管以国王的丈夫为母亲,本身也非常有管理能力,侦探春最终没能消除赵姨妈给她的身份烙印。 平时可能可以正装女儿,但真正来到关键场合像结婚论一样结婚的时候,毕竟不是嫡母生的。 王熙凤说:“私出是一样的,但女儿比不上男人。 将来结婚的时候,现在有轻佻的人。 首先要听说女儿是庶出,多要求是庶出。 ”。
贾惜春——打、杀、卖
在第74届,为了十锦春意香袋,王夫之命的王熙凤压阵在晚上抄袭了大观园。 检查队从贾惜春丫鬟装在画里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大块银。 上画说明银是贾珍奖给她的哥哥的,寄存在她那里。 很遗憾,第二天对嫂子尤先生说。 “今天嫂子来的正好,带他去,挨打,被杀,被卖,我一概不管。 ”。
物以类聚( (成语) )
等杀害溺水父母者,处以凌迟。
由国家法律机器支撑,主人视奴隶为蝾螈,乱喊乱杀是很正常的。 但是,主人也只是更大主人的奴隶。 嘉府的原型曹家是满洲的正白旗涂层,是王室一代的奴隶。 不要看嘉府世代的簪缨。 元春封妃后,更有“烈火烹饪油,花戴锦”的盛况。 一旦那个主人的王室大声喊叫,卖了也是一句话。
迎春大概克服了这一点,借用画画的由来,决心和宁国府断绝关系。 “我只保护自己就足够了。 以后有事,总之不要让我累。 」最后,与嘉府整体的关系断绝了,蒂顿改变了以前的化妆,形状的单影只伴随着青灯古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