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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特勤交通警察调查了非法设置警报器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强制拆除、收缴警报装置,根据驾驶员违法情况处以6分,罚款2000元。
当天22点,特勤大队在呼伦南路和南二环路口展开“震撼一号”集中行动时,勤务民警发现悬挂az×××9号牌的黑色现代车从北向南驶来。 由于这条路上的车辆很多,这辆车车速不快,民警立即示意这辆车的驾驶员靠车停车接受检查。 司机为了加速逃跑,被路边的警车拦住,被迫停车。 民警问车内可疑的遥控器有什么用处时,司机张某支吾什么也说不出来。 于是,民警一按遥控器的按钮,警报音就会响起,安装在车头排气栏部位的红蓝警报用爆灯就会闪烁,一定出现了非法安装的警报器。 第五中队长梁杰听到警报器的来源时,司机张某竟然在现场和民警玩“太极”,先假装不知道,后来说“这是别人的车,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五中队副队长宁海波随后对这辆车进行了细致的核对,根据驾照和行驶证的核对,判断这辆车的车主是司机本人。 面对证据,张先生承认了自己非法安装警报器的事实。
张先生说,为了方便开车,前段时间朋友非法购买警报装置安装在车上。 张某安装警报器后,感觉很好,警报一响就很有气势,有时在人多的地方炫耀,看到行人和车辆一个接一个地逃跑,说很酷。 但是没想到自己的“警车”没几天就被警察没收了。 (记者朱丽华通讯员曹坤周彦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