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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郴州5月15日电(记者刘柱)备受瞩目的湖南临武城管瓜农死亡事件二审今天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公开判决,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关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下死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事件发生后,涉事城管局的6名员工廖卫昌等被刑法拘留,城管局局长胡邹、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年12月27日,永兴县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国际玉4人因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四被告人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年4月23日,此案二审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在二审审判中,共同议院的要点是事件经过、受害者邓正加死亡原因、受害者是否有过失、廖卫昌等4人是否拿着称量或量棒打击受害者、殴打行为与受害者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廖卫昌等4人的投票状况等问题
在当天的审判中,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认为审判的决定性是错误的,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的认定事实是错误的。 廖卫昌说:“我没有伤害受害者的主观意图,客观上我没有实施伤害行为。 我只是推邓正加,目的也是为了阻止他”。 袁城认为是被动防卫,“受害者倒下的时候,我不在现场”。 骆威平客观上表示没有实施伤害受害者的行为。 夏际玉认为一审判决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