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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5月27日电(索为陈云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检察业务研讨会及刑事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27日在广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科汉民在会议上,逐一发挥刑事诉讼检察的监督制约和权利救济功能,防止冤案
科汉民认为,各地刑事诉讼检察部门必须适应谈判访问事业机构改革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提高刑事诉讼检察事业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柯汉民认为,目前刑事诉讼检察工作正处于创新提高、规范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的新问题。 他说要高度重视理论实务研究,大力加强,为刑事诉讼检察工作科学的迅速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柯汉民说,各级检察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刑事诉讼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视为推进刑事诉讼检察业务规范快速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 要多次引导问题,切实增强研究的对比性,把刑事诉讼检察理论研究的焦点、着力点放在业务要点、热点、难点问题上,结合检察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证解体。 要重视制度机制建设,把刑事诉讼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纳入检察理论研究的整体结构,建立健全相关业务责任和审查激励制度,推进刑事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实务业务机制的形成。
他说刑事诉讼检察工作必须多次以案件为中心推进刑事诉讼检察工作的全面展开。 加强涉法涉诉信访事业机构改革的监督意识,扎实监督纠正冤案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