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衢州7月14日电(见习记者施佳秀通讯员江法)记者7月14日从浙江江山法院获悉,本院最近涉嫌前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企业杭长(杭州-长沙)的线路物资设备部长孔某贪污受贿,此案累计金额为662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企业中标杭长铁路七标段建设工程,工程开工时间为年3月至年6月,该公司设立了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及其下属单位江山制梁场、柯城制梁场。
被告人孔某担任柯城梁场物资设备部部长期间,利用衢州柯城区、江山市梁场物资、设备采购和管理等负责员工的职务便利,实施了贪污、受贿犯罪。
检察机关指控孔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单独或与他人一起侵占公共财务累计人民币570.63万元,得到赃物人民币280.57万元。 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缴杭长铁路建设材料供应商郑某等5人,钢材回收商为某、安徽马钢比亚西钢筋焊接网有限企业财产共计91.738万元,试图获得非法利润。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处以死刑。 犯受贿罪者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
由于金额特别巨大,此案被浙江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完成搜查,移送了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