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陆良县法院依法审查王建乔、武腊仙等29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刑事案件,王建乔、王有才、武腊仙、张坤琼等29人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拘役2个月,罚款280万元至1万元
从5月27日到29日,陆良县法院集中公开审理了王建乔、武腊仙等29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事件。 在为期三天的审判中,29名被告人供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和犯罪事实。
法庭上,2006年至7年间,王建乔、武腊仙等29人捡到病死猪收购囤积销售,制作香肠、香肠、炸肉等食品,销售到陆良、师宗、曲靖、开远、大理等多个菜市场和农业贸易市场 其中,王建乔、武腊仙夫妇收购病死猪加工销售147吨,销售金额137万余元。 王有才,张坤琼夫妇从农家收购病死猪销售7870多公斤,没收当场死亡猪肉17050公斤,猪皮1775张,死猪9头。 符文圣、余满春向王建乔夫妇、王有才夫妇收购病死猪肉37.7吨,其开设的开远市文华食品工厂加工香肠、香肠卖给洞红梅等商人,洞红梅批发将约395公斤猪肉加工香肠在师宗县农贸市场零售给大众 焦毕明向王建乔收购了3.729吨病死猪肉在曲靖、陆良三叉河等菜市场销售。 (记者孔德怀通讯员魏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