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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一年一度的暖气费报销接近尾声。 年12月29日,据记者调查,沈阳市一名员工为了清算越来越多的采暖费,从网上购买和领取同事转让的采暖费发票成为了公开的秘密。
暖气费由职工所在公司报销一直是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个人热客户有职工的,单位或者工资管理部门将采暖费补助金纳入职工工资,按职工住房控制标准内的实际面积结算。 但是记者知道沈阳到了每年取暖费的结算季节,网上关于取暖费账单的购买、销售的投稿非常热。
年12月29日,记者在沈阳同城生活分类新闻网站上发现,有很多购买、销售取暖费账单的帖子。 “购买90平的暖气费账单进行结算”、“销售暖气费账单102平350元”、“年暖气费账单112平600元”……各新闻后面都写着小区、房主的名字和电话。 记者给卖发票的房东打电话,他们说房子是自己的,想赚钱。
记者从多个不同机构的员工口中得知,同事之间转让取暖费发票变得很普遍。 “以我的名义没有房子,公司可以报销120平方米面积的采暖费,同事的第二所房子不能报销134平方米,所以把发票转让给我,更名为收款大厅即可。 120平方米挣3360元,同事挣1000元,我挣2360元。 ”。 员工赵琦告诉记者,同事们私下定价,转让取暖费发票赚钱。
之后,记者来到沈阳市皇姑热电有限企业的收款大厅,员工经常有人更改采暖费发票的名称,家庭内的男性方、女性方员工的清算变更或填写错误变更等,在发放的发票上写的房主的名字。
记者致电沈阳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员工说:“买卖这种取暖费的发票是伪造、违法行为,公司一经检测,员工本人及低价转让发票的员工必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