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性和网友一起找工作,见面的那天为了避雨,女性和男性网友在租房里发生了“脱不开手”的关系。 被丈夫识破婚外情后,女性向网友控诉强奸。 最近,集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了王丽嫌疑人(化名)。
王丽是90多岁的年轻母亲,今年3月跟着丈夫从四川省老家来厦门打工。 因为只有中学文化,王丽找工作不顺利。 平时热衷于网络聊天的王丽想邀请网友一起找工作.。 在网络聊天中,王丽认识了找工作的张军(化名),两人很投机地说话,很快第二天就一起去找工作了。
第二天,王丽和张军两人按约定见面,两人来到集美的工人招待所找工作。 不久天下雨,张军带着王丽去他的寄宿屋避雨,看到继续下雨,两个人干脆坐在寄宿屋的床上聊天。 说着说着,王丽和张军因为握不住而发生了性关系。 那天晚上,经过张军的强烈挽留,王丽在张军租房过夜。
丈夫谎称发现吻痕被强奸了
第二天王丽很晚才回家。 王丽的丈夫怀疑王丽一夜没回来。 仔细一点,发现王丽的脖子上有吻痕。 王丽的丈夫突然生气,问王丽有没有外遇。
王丽忍受不了丈夫的再三强迫,在找工作的时候谎称被男网友强奸了,脖子上的吻痕是在强奸的时候留下的。 之后,王丽的丈夫打电话报警,王丽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还是声称自己被强奸,率领警察逮捕了张军,公安机关当天对张军采取了强制措施。
警察深入搜查最终承认撒谎。
随着搜查的进展,公安机关发现王丽的供述有很多疑点,张军也总是否定强奸王丽。 经过公安机关的思想就业,王丽终于承认自己作了假供词。 王丽以为撒谎就能及格,但不知道这种行为违反了刑法,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认为,我国刑法无缘无故地旨在陷害他人,追究他人刑事,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以冤罪陷害他人,对触犯此罪者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