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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造成4人死亡的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1122”杀人事件宣告突破。 有些人怀疑事件的细节。 因此,蓬安县公安局向记者还原了杀人事件的真相,称本案不是“灭门惨状”,现场有3人生存,9岁男孩张某目睹了整个过程。
11月22日晚,蓬安县徐家镇东街61号3楼2号住宅发生杀人事件,邓琼花一家4人被杀,死者分别是邓琼花,女,47岁,蓬安县徐家镇人。 嘉运锋,男,47岁,南充市嘉陵区人,邓琼花现夫。 胡娟,女,26岁,邓琼花的第一任丈夫媳妇。 张某,女,14岁,初中二年级,邓琼花和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女儿。
23日,经过南充市、蓬安县的二级公安机关进行了22小时的艰苦工作,事件得到解决。 据蓬安县公安局透露,该事件的嫌疑人是贾运锋,在杀害邓琼花、胡娟、女孩子张某等3名家人后,因害怕犯罪而自杀。
据警察透露,死者邓琼花已经结婚三次了。 事件现场生存着9岁的男孩张某、3岁的女孩唐某、出生不久的男孩唐某三人。 事件当时邓琼花的长子还在成都,邓琼花一家还有孩子、孙子四人生存。 因此,此案被报道为“灭门惨案”,与事实不符。
稍微有点儿。
尤其是
徒有其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