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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qq号冒充qq号的主人,向联系方式诈骗金钱的犯罪集团的5名成员,前几天被鼓楼区法院以欺诈罪分别判处1年半到3年徒刑。
年11月以来,刘某等5人事先共谋,租用广东省东莞市的民房用于诈骗犯罪。 这个集团的诈骗是通过申请新的qq号码,增加尽可能多的朋友,在网上购买类似“特洛伊木马”的钓鱼网站,窃取别人的qq号码和密码。 然后,他们在这些号码的所有者没有在线的时候,冒充偷qq号码的所有者,向其联系方式发送需要钱的消息,让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钱。
他们承诺从受骗的钱中提取10%到15%的费用,用于共同的日常支出。 集团的大部分成员不断在网上寻找欺诈对象。 其中一名成员雪某主要负责饮食、生活用品、3g网上流量卡的购买、卫生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