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7月8日(蔡敏婕杨美满)今年3月引起市民对食品安全担忧的广州“毒豆芽”事件8日在广州海珠法院开庭,潘某棉、杨某琼等8人被检方追究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罪,预计审判将持续2天
潘某平、潘某清和潘某春三兄弟从2009年开始在广州海珠区经营快门,父亲潘某棉、母亲杨某琼在广州天河岒村租废厂房作为毒豆芽的培育、生产基地。 杨某隆、杨某明和杨某海是父子组成的家庭生产、销售毒豆芽的集团,用白云竹材料租废现场培育生产毒豆芽,销售到广州荔枝盐农贸市场。 两组都是广东茂名人,互相认知,潘某平三兄弟有时货物短缺,进货杨某隆父子。
据广州海珠区检察院透露,从去年4月到去年3月5日,潘某棉、杨某琼是夫妇,在天河岒村的偏僻地方,租用废现场作为毒豆芽的培育、生产基地。 在制作豆芽的过程中,潘某棉、杨某琼为了加快豆芽的生长,使其看起来明亮,不添加任何豆芽调节剂和素针水等,日产豆芽达到2000斤左右。 在这个过程中,潘某春等3兄弟相继参加,把豆芽运输到广州市海珠区金溪农贸市场销售。 根据鉴定,上述成品的大豆芽为899公斤,小豆芽为1077.6公斤,绿豆芽为2767.7公斤,共价值15310.5元。
潘某棉在院子里说,自己是从卖大豆的地方买的添加剂,自己事先不知道有毒,没有送去检查,也没有人来检查,家人经常吃。
据广州海珠区检察院透露,去年7月,杨某隆、杨某明、杨某海是由父子组成的家庭作坊式生产、销售毒豆芽集团,用白云竹材料租废工厂,用同样的方法培育毒豆芽,生产日产豆芽2000斤左右。 根据鉴定,没收的产品大豆芽为260公斤,小豆芽为34.5公斤,绿豆芽为485.5公斤,共计价值2374.5元。
广州海珠区检察院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渗透到潘某棉、杨某琼等8人生产的食品中,销售知道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必须根据相关法律,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