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魏力生受贿案件在金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魏力生受贿案件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搜查结束,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金寨县人民法院管辖,由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公诉。 金寨县检察院于2005年10月至年1月,魏力生在六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六安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书记、副主任、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取他人的钱,为他人牟利
在审判中,魏力生对检察机关起诉的49件受贿事实没有异议,但被认为是接到纪委的电话去纪委自愿供认所有受贿事实,应该构成自首。 法庭选择日期作出判决。 (据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