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12月16日北京市二中院官方微博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上午公开判决丁羽心(又名“丁书苗”)行贿、非法经营案,法院因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羽心徒刑20年,罚款25亿元,个人财产200
丁羽心(曾经使用名丁书苗)是原铁路部长刘志军事件的重要人物,今年9月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贿赂8900多万元,非法经营利润20多亿元,她在法庭上表示检方的指控是真实的。
公诉机关从2004年到2004年,丁羽心通过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决),由亲属和实际管理的企业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经营列车获得项目企业的所有权,运营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
从2007年到年度,丁羽心与郑朋等5人合作(均以别案解决),为了获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企业协商,以有偿运营的方式中标,后丁羽心将铁道部有关人员的合作 因此,丁羽心等人通过收取中介费的手段获得违法所得共计30亿元,其中丁羽心的违法利益共计20亿元。
丁羽心的贿赂指控一共有两件。 为刘志军的“走官”、“工作”行贿4900万元。 为了达到构建品牌形象逃避有关部门的调查的目的,她先后38次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另案解决)赠送了4000多万元。
今年58岁的丁羽心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她,最初是走在街上卖鸡蛋的小贩,但直到认识刘志军才开始做煤炭运输生意,开始了“倒手”的铁路工程项目。 在刘志军的帮助下,她进入了高速铁路工程中介机构,“生意”进入了高峰。
年初,丁羽心被警察逮捕受审。 丁羽心被审判后,马上坦白幕后真正的“推手”是刘志军。 年2月,刘志军因涉嫌严重违反纪律而被双规,牵引了刘志军等铁道部系列腐败大事件。